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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成了暴发户感谢大家(第1页)

先感谢没有明末三先生的粉丝喷我,预想中的收藏狂降也没有生,或许是这本书的读者素质很高,或许是纵横读者本身素质就高,不过总而言之要感谢大家的理解,希望以后多沟通,非常感谢。

顿河大马实在过于扎眼了,配上刘白羽从位面商人系统兑换出来的精致的现代汉服,基本上起到了人见人怕的结果,连收路费的小吏都躲得远远地……

刘白羽得意的以为是自己身上的贵气震住了所有人,但是实际上呢,在路人眼里,这根本就是一个暴户的傻气啊!

刘白羽现在的形象,说穿了就是类似上郭美美的炫富,而且手段还很拙劣的那种,他自己穿的是位面商人系统兑换的价值几万元的现代丝绸汉服----本身就够扎眼的了,这年头丝绸工艺和现代天差地别,郑芝龙出口日本的一级品里都有黄的货色呐!

所以说这套现代丝绸汉服本身素素的就挺好,符合低调的奢华的要点,懂的人一眼就看出来值钱,不懂的根本看不出价值----但是现代的汉服和古代衣服最大区别就是什么?似是而非啊----就和现代一些古味十足的历史小说差不多,现代人觉得古代差不多就是那么回事,而古代人肯定觉得怪怪的,是一个道理,别的不说,就是现代衣服找不到针脚在这个时代就是相当bug了,而刘白羽这个小市民哪里知道什么叫小资?挑个最贵的不说,还故意挑了金光闪闪的一身,殊不知这个年代,女人穿的太华丽基本就是名妓之流,男人穿的太华丽外加上刘白羽作为现代人喜欢把胡子挂的干干净净——基本会被误以为是哪家豪门的男宠了……

再加上刘白羽为了震住范忠初等三个神通广大的家伙,左右手各带了三个镶了现代人造宝石的戒指,白天那大手一挥,对面的人直接就睁不开眼睛了!珠光宝气是没说了,不过暴户的称号可也没的跑了……

而且刘白羽为了显示自己的贵气,手下十二个护卫一律也是顿河大马,现代精品丝绸汉服,一个个如果不是跟在刘白羽后面,直接就可以冒充贵公子了,这样就算了,为了让刘紫琼做好自己贵妇代言人的工作,直接就来了一个全不锈钢的豪华马车,在这个钢铁不足的年代,不锈钢在太阳下的反光足以亮瞎每个人的眼睛!

再加上刘紫琼的豪华马车一水的也是配的性格温和的顿河大马,都是一水的玫瑰红——就不算顿河大马的身高,这种稀奇的花色也是很吸引眼球的,何况还是一次出现四匹!

这货是一个大富大贵的少爷,一般老百姓的印象,这货是一个大富大贵的少爷,一般老百姓的印象,而对于真正的官场中人,或者是大富大贵的豪绅,都会认为这货只怕是九千岁的诸多干儿子之一!要不然你说说,这金银珠宝不稀奇,这高大的骏马按理说在蒙古草原上都罕见,不是贡品是什么?除了九千岁无法无天的的诸多干儿子之一,还有别的解释么?[九千岁泪流满面,贡品也没有这样的货色啊,咱家冤枉啊!]

不过反正九千岁背的黑锅多了,不差这一个。不过九千岁无所谓,当地的官员可是很有所谓的!只是拿生命换名声的东林党们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官员还是很爱惜自己的这条小命的,再说了被九千岁本人打死还能混个名声,被他的诸多干儿子打死-----九千岁的干儿子太多了,不少都叫不上名号的其中就包括这位……

杜光久看到刘白羽一行的模样,感觉自己是什么脸面都没了,又不敢说些什么,只好躲得远远的,做出一副我不认得这家伙的模样,心里则是七上八下,自己这主家一向高深莫测,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刘白羽哪里知道自己在众人眼里是这种货色?他还兴致勃勃的看大明的城市呢,和乡下破败的样子不同,大明朝的府城还是一片繁荣的景象,连路上的行人不但脸色比乡下的饥民好,甚至个头都高出半个头左右,某种意义上来说仿佛两个人种了。

城乡差距是大了点,而且刘白羽也挺人贩子头说过,登州府的流民也有几万之多,只是被集中起来,让他们慢慢自己死去罢了——说穿了就是现代的捂盖子,而且是最恶劣的那种!

不过捂盖子也比盖子都捂不上好啊!对于受害者是无法接受,不过反过来说,如果和乡下一样,流民到处都是,那么大灾之后的大疫一旦起来,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时代,眼前只怕就是地狱的景象了。

刘白羽还在有兴致指点江山的同时,已经不知不觉中接近了登州府城的城门了,杜光久一脸便秘的表情,引过来一个胖子,不过和杜光久那种虚胖不同,这人走路走的相当稳健,显然是类似洪金宝那种肥肉裹着肌肉的类型。

这家伙满脸堆着商人模式的笑容,看了刘白羽这套天雷滚滚的打扮,也不吃惊,对着刘白羽问候到:

“听杜光久老弟说阁下是年少英杰,果然是一表人才,与众不同,能有幸见一面,希望我们能合伙财,风雨同舟……”

这话说的舒坦!刘白羽一眼望去!这胖子打扮也是商人的路数,绫罗绸缎加身不必说了,也戴着一个硕大的金戒指,一副富贵模样……

可惜被我的戒指压住了!你们晋商再有钱,也不是现代工业的人造宝石对手不是!?一见面就如此低姿态,被我震住了不是!刘白羽再看了一眼,现这胖子顶着自己的顿河马啧啧称奇,一副看着奇珍异宝的样子!

不愧是和蒙古人成天买卖马匹的晋商,果然识货!刘白羽心中再次得意起来,对着胖子说道:

“这也没啥稀奇的,这家伙好色的很,只要给它母马,那小马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胖子这才注意到,刘白羽居然没有阉割这匹神骏的马,顿时来了兴趣:

“确实如此,这神骏的马多留一些后代才好!不过白羽兄,你不阉了它,只怕不安全,还是换一匹好!”

“这也没啥,其实马情也没那么可怕,只要一些药品就可以了!【避孕药物么,没啥稀奇的】,再说了,主要这次带它来,其实就是因为它的老婆们都来了,怕它一个人寂寞,要论卖相,我家里有几匹汗血宝马!”

“早就听说过白羽兄善于歧黄之术,没想到这遏制马情的神秘之法都有……什么?白羽兄家里有汗血宝马?而且还是几匹???”胖子被汗血宝马四个字闹得嘴歪眼斜,似乎随时有疯的可能,让刘白羽吓了一跳,急忙解释道:

汗血宝马也没那么神,名气大而已!而且因为皮肤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尤其是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而已,至于说什么天马之说,那就更是以讹传讹了,还不是汉武帝那时炒作起来的?实际上我的顿河马也未必比汗血宝马差了……而且非要好看,还是阿拉伯马和欧洲马才行,比如纯血马,汉诺威马,尤其是纯血马,度是最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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