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天我在翠洲醉酒当晚,看到的那个“星临”就是怡卿,陆明琛恐怕是后来赶回来,看到当时的情景,急怒交加之下,后半夜的行为才那么莽撞。
我命人将怡卿带下去安顿起来,又走上前拿起陆明琛的手细看。
那原本皮肤细致的手背上起了大个大个的灰白水泡,整只手红通通的,摸上去烫得吓人。
他没有看自己的手,仿佛那根本就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却只是一言不发的盯着我。
我帮他治好手上的烫伤,派人把他送回寝殿。
他眼中似有千言万语,却始终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当晚,我没有回到噬神殿后的寝宫,而是独自留宿在温泉旁的偏殿里。
原本打算从此与陆明琛相伴的决定,首次产生了动摇。
我原本以为,有陆明琛在身边,也许终有一日可以完全忘记星临。而这些日子与陆明琛的相处,也让我逐渐坚定了这个想法。但在今天见到怡卿之后,我突然发觉自己以前所做出的种种努力,也许只是在自欺欺人。
只是面对着那样一张与他相似的脸,我就仿佛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甚至连陆明琛受伤也没有发觉。
也许我这一生都无法从这样的绝望的爱恋中自拔,又何必再拖累另一个人与我陷入相同的命运。
既然我知道恋情无法回报的痛苦,就不应该让别人也一起承受。
如此想来,我一直自以为的对陆明琛的好,也许只是即将伤害他的前奏。
如果真正为他着想,就不应该做出这样的决定。
大概我以前真是这样一个自私又怯懦的人,因为不愿意放开自己的爱,所以伤害了星临。那么到了如今,我更不应该因为无法派遣的寂寞,因为妄图享受被爱的感觉,去利用他人的情感。
过了这么多年,我早应该学着多为别人着想,尤其那个人正深爱着自己。
如果为了他好,就不应该再让他陪伴身旁。
委羽山地处沧溟之野大陆的最西端,临近瀚海,终年气候阴冷,即使在燥热的夏末也不例外。
在这里,一年四季我都保有着泡温泉的习惯。天然的温泉水中,有淡淡的硫磺气味,我觉得这样的味道比任何香精都令人精神愉悦,所以从来不让他们在泉水中添入香料。
我把头枕在岸边摆放好的软枕上,岸上的水晶石被泉水烘烤得干燥温暖,四周是用魔力降下的白雪,仿佛还能闻到桃花的清香,清澈的水面上也浮荡着零碎的花瓣。
松木制成的托盘静静漂浮在水上,我拿起其中的琉璃杯轻轻晃动,醇香的葡萄美酒令人闻之欲醉。
一切都是如此惬意。
如果身旁再有一个可心之人,大概就能称得上完美。
我闭了闭眼,禁止自己再继续想下去。
我告诫自己:一旦做出决定就不应该再动摇,否则造成的伤害将是双倍。
我放松的浸泡在水中,却忽然感到身旁有一股甜香袭来,接着一双柔若无骨的手轻轻搂住我的腰肢,有人开始亲吻着我的脖子。我伸手推了推那个人的头,他却蹭了蹭我的胸口,撒娇道:“星主,让人家来嘛,您好久都没有疼爱人家了。”
他诱惑似的在我耳边吹气,又咬住我一侧的□用舌头反复逗弄。
高明的调情手段让我来了些兴致,于是索性放松了身体任他施为。
我已经将近三个月没有召唤任何人侍寝,一直独自留宿在温泉旁的偏殿中,不知道今天这只自荐枕席的小猫用什么买通了侍从,竟然顺利的混了进来。
在双手试探着滑过我的肩膀、腰侧等位置后,他开始将我的欲望含入口中,用高明的舌技细心照顾。
牙齿收得很好,吞得这么深也没有呕吐的反应,舌头灵活的卷动也恰到好处。
这个人显然有备而来,大概已经在私底下练习过许多次。
唔……这些小小的心机和手段,真和陆明琛那个时候有些相似。
毫无预备的,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人类青年俊美的脸庞,还有幽深含情的双眸。
脊背蓦地一麻,我居然就这么毫无预兆的射了出来,把仍然含着我欲望的人呛得一阵咳嗽。
那人急忙吐出我的欲望,又用手撑住池壁弯腰猛咳了一阵,这才站直身体看我。
那张脸是如此的得天独厚,用画笔也无法描绘的五官在氤氲的水汽中如幻似真,不类真人。这原本是一副气质高贵的长相,但此时脸庞主人娇媚的眼神和由于撒娇微微嘟起的嘴唇却把这一切破坏。
这张脸对我意义非凡,连带让我对它现在的主人也印象深刻。
“怡卿?”我眯了眯眼睛。
“星主,您还记得人家啊。”他扑过来抱住我的腰,作出小鸟依人状。
我只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快要冒出来。
他的脸和星临有七八分相似,但身高却差得很多,每次看到他,我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怎么原本比我高出半个头的星临如今却突然比我矮了?
而且每次看到他顶着和星临相似的面孔,却作出妩媚的表情和动作,我就觉得身上一阵阵难受。
怡卿没有发现我有些僵硬的反应,仍然娇滴滴的道:“星主,怡卿已经三个月没有见到您了,您就不想怡卿么?怡卿可一直很想紧紧的抱着您,还有……永远的包着您。”
他喘息般的说着,伸出舌头轻舔我的下巴,一手性急的捉住我的欲望撸动,一手已经伸到身后开始拓展自己的□,在对准之后就准备坐下来。
过于主动的行为换来我一脚把他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