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收,只是叫老奴拿走。”
宋华菱微微点头,“行,那我就先拿着,等我回来再给他便是。”
她打开另外一个包袱,里头包着几包点心和干粮,陈福说:“瞧这天要下雪了,姑娘出门在外,防着有时候大雪投不了客栈。”
宋华菱轻声道:“辛苦了。”
陈福别了脸,“姑娘收拾好行装了?”
“收拾好了。”宋华菱把东西全部放进自己的包袱,鼓鼓的一大包,她笑了笑,眼底有些发热,“陈管事,我走了之后,府中一切拜托你和嬷嬷了。”
“府中一切不必担心,姑娘平安回来就行。”陈福不知道她要去哪里,但是丹神医给这么多伤药,他甚是担心。
宋华菱望着他,眸色微红,“陈管事,我父亲喜欢用什么兵器?”
“镰钩长枪!”
陈管事眼前回忆起侯爷在雪地里武枪的情形,飞起扫,落地刺,转身挑,英姿矫健,使人不能忘啊。
“姑娘去万宗门的时候,侯爷……国公爷不是给姑娘送了一支桃花红缨枪吗?那时候姑娘双手托住尚不会用。”
宋华菱回武器房取出那把亮银红缨枪,银枪头,红线与红绳子绑在了枪头与枪柄交接处,十分亮眼醒目。
父亲当年把这红缨枪取名桃花枪,因为此枪锋利,通体雕刻桃花,几朵桃花里是有机关的,摁下便有小暗箭散射。
这红缨一抖,枪头直取,使人闻风丧胆。
她一掌击出桃花枪,空中发出一种颤抖的铮铮声,她踏地飞起,在空中接住回身一扫,满地刚落的残叶被扫到一角。
桃花枪再一刺,那堆起的残叶便如北风掠过,四散飞起。
她于乱叶中飞身,长枪所到之处,皆是尘埃卷起。
一扫,枝叶满地。
二扫,石子震起。
三扫,疾风凌人。
一身素白衣裳的宋华菱,身形快如闪电,若非红缨枪的红色,根本分辨不出她的方位。
可分辨得出也没用,那变幻莫测的枪法,不知道什么时候枪头会对准什么哪里。
这一练,便是半个时辰,她双腿凌空一展,矫健轻盈的身躯飞速几个旋转,回身以内力催动长枪一击,便见一块圆石顿时化作尘埃。
陈福惊叹之余上前查看,只见满地的残叶都被刺穿了一个洞,无一例外。
陈福惊喜无比,“姑娘的枪法,使得比诸位少将军还要好,几乎可以媲美国公爷了。”
宋华菱把长枪持在手中,很是趁手,额头上有细碎汗珠,脸嫣红,如一朵盛放红梅,终于苦练一个月,已经恢复下山时候的水平了,“那这一次我出门,那带着桃花枪而去。”
援军是一定会有的,只或许会太迟,所以她要召集万宗门和一些旧友先上战场,与北冥王一同守到援军抵达。
北冥王如今与沙国在南疆开战,沙国的动向他会知道的,当然,探子不可能纵深进沙国,所以得知消息的时候,北冥王很难迅速调整战术应敌,始终兵马有限。
下雪了,轻雪坠枝。
已过午后,申时左右的天空,一片飘白。
漂亮的雪景,宋华菱无心欣赏,只盘算着这一路要如何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南疆战场。
枣红马虽说可日行千里,但实则不行,一天能走五百里就不错了。
所以,她不可能日夜兼程,一定要给枣红马预留休息的时间。
她预算五天可抵达南疆,这是保守估计,如果马儿脚程快些,四天便可抵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