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等一下。”
只见赵斗淳指着公交站对面的一座废弃房屋,然后以一种充满了欲望的眼神,扫视着娜英全身。
“学生,我家就住对面,你看你能不能帮人帮到底”
“大叔,大叔请不要这样。”
环视四周,确认周围无人。
这一刻,赵斗淳揭下了恶魔的面具,也不再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不让我爽?”
“由不得你。”
具体的过程,不便叙述。
总而言之,自那一日之后,娜英便丧失了生育能力。
这一桩性侵案件也震惊了整个安山。
尽管,赵斗淳涉嫌性侵,故意杀人,以多项罪名被当地警方抓获。
“我绝对不会做那种不知廉耻,遭天谴的事,我真的是冤枉的!”
“我那天,喝了酒,真的是酒后精神不稳”
韩国的律法,有一项非常扯淡的规定,那就是如果嫌疑人在施暴的过程中精神状态不清醒,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只要能证明自己在犯案的过程中,真的神志不清,那法官就会在判决的法庭上,一定程度上减轻罪犯的处罚。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赵斗淳涉嫌性侵。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赵斗淳故意杀人。
韩国的律法,在世界范围内都属于是比较宽松的类型——
没有无期。
没有死刑。
当时对于重刑犯最高的刑期,是15年有期徒刑。
本来,应该以重刑犯的待遇,判处赵斗淳十五年有期徒刑,但因为在审判过程中赵斗淳一直坚持为自己辩解:
“我,真的是冤枉的!”
“我,真的是酒后意识不清,当时生的什么我都不记得了,一定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尽管,娜英父亲朴明俊,在事情生后第一时间,悲痛欲绝的向法庭递交了血书,要求法官对于赵斗淳这么一位罪犯——务必严惩!
还被减刑两年?
监狱外。
大门打开。
一位看上去略显年轻的警官,手里拿着一本《素媛》,不管不顾的从里面冲了出来。
只见他左手拎着警棍,右手拿着《素媛》,随即怒气冲冲把《素媛》朝着赵斗淳的方向一扔,厉声质问:
“这书里的这个赵斗淳,和你这个赵斗淳,其实就是同一个人对吧???”
“你还记不记得娜英?你这个畜生。”
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人忘却很多事情。
说实话,一开始听闻【娜英】这个名字之时,赵斗淳不仅没有记起来,甚至还感觉有些陌生:
“娜英?”
“娜英是谁?”
“我不认识这么号人啊”
【本书由娜英受辱真实案件改编】
赵斗淳这才记起来,这娜英,不就是当初被自己拖进废弃厕所的那个小女孩?
只不过,是因为娜英这一次玩过了火。
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内心的邪祟不断被放大,在欲望的不停迸之下,他直接把人给玩废掉了。
不仅令得对方年纪轻轻就丧失了生育能力,甚至还差点把人给玩死,差点令得娜英大出血惨死在了厕所。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对【娜英】这个名字印象这么深刻的由来。
“是我,又怎么样?”赵斗淳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一脸的无所谓,“不是我,又能怎么样?”
“我不过就只是玩了几个女人而已,犯得着让你们这么生气?”
反正都已经出狱,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掩饰自己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