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糟糕,”于飞答道,“而是不切实际。他活在自己的竞选宣言中。”
保镖笑了笑“快船队比那要糟糕得多。”
对于一支队史过三十年,却从未打过分区决赛,甚至分区半决赛的纪录也只有两次的球队来说,这个评价并不夸张。从圣地亚哥到洛杉矶,历经一代半人的时间,先后两个老板,长达33年的时间里,他们只进过四次季后赛。
这就是快船队的失败程度,几乎可以称他们为体育史上最失败的俱乐部。正因为快船队如此失败,于飞的加入才会引那么多的议论,甚至让比尔·西蒙斯认为他的神格会在快船队破碎。
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不是没有道理。
但当于飞走下专车时,他一眼看见一个四肢修长、身形清瘦的年轻人,背着一个从二手市场淘来的背包,小心翼翼地走着。
他隐约认出了对方“扬尼斯?”
那人猛地回头,无论那张面孔多么青涩,于飞都不会忘记这张脸。
这是那个在现代篮球中纵横的小球时代,能从三分线外起两步后飞身扣篮的怪物。他就是那个在2o22年季后赛里无意间抬腿摧毁了欧文在2o16年后最有希望夺冠的一年的球员。
那一脚的影响力足以和帕楚里亚对伦纳德的“笨拙之足”相提并论。一个埋葬了现代篮球最具进攻天赋的三巨头,一个结束了马刺短暂而令人惋惜的卡二时代。
阿德托昆博显然认出了于飞,立刻跑到他面前,努力用拙劣的英语组织语言“你…你是goat…我很荣幸…”
“你不会说英语吗?”于飞有些意外地问道。
阿德托昆博点头承认“我的英语不够熟练。”
“没关系。”于飞微笑道,“篮球是通用语言。”
随后,于飞又问“你认得路吗?”
阿德托昆博点头,他已经代表快船队打过夏季联赛,当然认得路。
“带路吧。”于飞说,“我对这里还不熟。”
阿德托昆博于是走在前面,内心有些紧张。虽然他对篮球运动了解不多,但至少知道,身后的这个男人是当今世上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
不……他的哥哥萨纳西斯曾对他说过“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而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
这有什么区别吗?
阿德托昆博不明白。他并不是一个精通篮球史的人,在他看来,当今最伟大的头衔已经足够证明对方的地位。至于“史上最伟大”,他不明白这个头衔的意义所在。
如果有机会,他或许会向goat询问“为什么你是史上最伟大的?”以及“goat是什么意思?”
不过,他的哥哥萨纳西斯还对他说过另一句话“他是最高的塔楼,但即使是世界上最高的塔楼,也有被推倒的一天。”年仅13岁的阿德托昆博当时不明白兄长的意思,但他将这句话记在了心里。
进入球馆的时候,于飞问道“我听说你直到13岁才开始打球?”
阿德托昆博点头说“没错。”
“可惜了。”于飞说了句让希腊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可惜了?希腊人不知道哪里可惜了,就算他是3岁才开始打篮球,现在却也已经打进nba了。
他对篮球懂得不多,但他知道nba是世界上最顶尖的篮球联赛。有很多人一辈子也摸不到nba的地板。
怎么就可惜了呢?阿德托昆博不理解,但又不敢多问。
于飞进入更衣室,理所当然地占据了空间最大的柜子。
二年级的梅耶斯·伦纳德提醒道“弗莱,这是布雷克上赛季的柜子……”
“你上赛季表现如何?”于飞问。
伦纳德一副不堪回的嘴脸“很糟糕。”
“你要永远留在上赛季吗?”
“不…”
“那就不要废话。”于飞霸道地关上柜子,“从今天开始,这个柜子属于44号了!”
于飞有一套自己的行事风格,如今他在快船的地位和权力比当年的奇才丹更高,他根本不需要和格里芬兜圈子。
用一个美国政客pua他国的话术来说他这是从实力的地位出合理合法地占有了这个象征更衣室话事人的衣柜。
他不喜欢兜圈子,格里芬越早认清现实对他就越好。
之后,于飞来到球场上热身。
不久,大人物们陆续到场。先是格里芬,他戴着墨镜,穿着潮服,仿佛刚从走秀台上走下来一样。他远远地看了于飞一眼,没有打招呼,便快步走进更衣室。然而,进去后他现自己的衣柜已经易主。